创先争优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02     发布者:蓝海股份     浏览量:5150

一、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二、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三、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四、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