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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019年1月个人医保账户将代缴30元长护保险费
发布日期:2019-01-23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909

近日,有细心读者反映,2019年1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比往年少了30元钱。针对这个疑问,记者昨日咨询了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原来,少了的这30元是医保个人账户代缴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用。长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通过社保卡个人账户代缴不仅对职工的个人工资构成不会造成影响,而且能够有效盘活个人账户沉淀的医保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共济作用。


 30元用于代缴长护险


近日,有市民反映,去药店买药时发现社保卡余额比上次用时少了30元,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随后,记者针对此事咨询了市医疗保障局,得知这少了的30元是用于代缴烟台去年正式启动的职工长期护理险部分费用。


烟台于2018年6月30日全面启动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第六个受政府规范性文件强制保障实施的险种,目的是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烟台中重度失能和失智人员的日常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经评定符合条件的,自核准之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据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字〔2018〕58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度烟台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资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字〔2018〕237号)文件规定,2019年烟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筹集,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划拨,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元,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5元,个人缴费30元。同时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度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中一次性扣除;没有个人账户金的,个人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共涉及3种保障方式


 参保职工蒋大妈是烟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市启动以来第一批待遇享受者之一。她患有心衰,手术期间因脑出血导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蒋大妈在毓璜顶医院住院两个多月,每天都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护理费用,还要有专人进行陪护,全家面临很大压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启动后,家人在第一时间向烟台圣莱恩康复医院提交了申请。经过医院初审评估和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的复核评定,蒋大妈的护理需求等级评定为五级,符合专护的待遇享受条件,目前已入住圣莱恩康复医院,每天可享受210元的基础护理服务,每月还可享受450元的日常照护服务。相对于政策实施前动辄七八千元的护理费用负担来说,目前长护保险政策实施后个人仅需承担不到两千元。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方式分为医疗专护、医养院护、巡查护理三种。医疗专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开设医疗专护区,为符合医疗专护准入条件的参保职工提供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医养院护是指定点医护机构开设医养院护区,为符合院护准入条件的参保职工提供24小时连续在院照护服务。巡查护理(包括居家护理)是指由定点医护机构定期指派医疗或护理人员,为符合巡护准入条件的参保职工定期提供巡诊照护服务。


长护险已在长岛试点


据悉,在全面推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基础上,烟台去年底又在长岛县开展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旨在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服务费用。


试点期间,暂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划转70万元到长期护理保险资金账户,个人暂不缴费。长岛县参保居民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可按规定提出申请。经评定符合条件的,自核准之日起享受长岛县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机构改革后,长岛县党群工作部门负责长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具体承办。


*内容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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