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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百余种新增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17-09-06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305

9月1日起,北京市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共513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并同步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至11种,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完善门诊特殊病政策,将门诊特殊病范围从最初的3种扩充到9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本次北京市纳入报销范围的36种谈判药品中,大部分曾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9月1日起,该市将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的病种范围,将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北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扩大至11种。


据测算,此次门诊特殊病政策调整将为大病患者每年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


*内容来源:人社部

*作者:公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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