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无视返岗催促也不办理续假,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田某于2020年3月7日入职A食品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由A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


2021年1月18日,田某因病住院,接受治疗。


2021年4月20日,A食品公司通知田某已享受3个月的病假,应于2021年4月19日上班,若无故不上班,将对其按旷工处理。田某回复称现在仍在住院治病,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回岗工作。


2021年4月21日,A食品公司告知田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超七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A食品公司催促其于2021年4月25日前回公司上班或说明情况并履行相应的手续,田某未予回复。


2021年4月26日,A食品公司向田某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田某不服A食品公司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食品公司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裁决结果】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A食品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田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合理。


田某认为:自己虽医疗期满,但仍在住院治病且生活不能自理,客观上确实无法回岗工作,并非故意旷工。这种情况可以等疾病痊愈后,再返岗补请假手续。而A 食品公司在明知自己身体状况的情况下,未给予足够的理解和沟通,也没有给予自己返岗补请假的机会,直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恢复双方劳动关系。


A食品公司认为:田某医疗期已满,A食品公司已多次通知其返岗或办理续假手续,尽到了通知和提醒义务。然而田某无视A食品公司规定,既不返岗也不办理续假手续,连续旷工超七日,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及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程序合法,上报了公司工会并获得批准,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因自身疾病医疗期满后仍未痊愈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反馈目前身体情况及提交相应材料予以证明,并与用人单位沟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对于医疗期满未返岗的劳动者,应当通知其尽快返岗工作或依照公司制度履行病假手续,对拒不履行续假手续及返回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本案中,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据此,田某医疗期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4月18日为3个月。田某医疗期满后经公司两次催告并要求履行续假手续,公司已经尽到了通知和提醒义务;田某经公司反复催促仍置公司规章制度于不顾,未履行续假手续,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照《员工手册》以田某连续旷工七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上报公司工会批准同意,程序合法,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蓝海提示】


从用人单位角度出发,在劳动者医疗期和请假管理方面,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并注意相关问题,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劳动争议隐患:


1.明确医疗期规定:准确掌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合理确定医疗期时长,并通过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方式明确告知劳动者。在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及时向其说明医疗期相关规定,避免因医疗期认定不清引发争议。


2.规范请假流程:建立完善、清晰的请假制度,明确请假申请的方式、时间、所需材料等要求,并确保劳动者知晓。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前,提前通知其返岗时间及续假要求,要求劳动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核实病情和确定是否需要延长医疗期。


3.加强沟通与证据留存:在劳动者医疗期内及期满后,保持与劳动者的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其身体恢复情况。对于沟通记录、通知文件、劳动者的回复等相关材料,要妥善留存,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4.依法处理旷工行为:若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未返岗且未办理续假手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要确保解除程序合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告知、催告等程序,并将解除决定通知工会,获得工会的同意,避免因程序违法导致解除行为无效。


案例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容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