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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管理创业培训
发布日期:2024-04-29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52

山东省人社厅等5部门日前印发《山东省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对创业培训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力争培养更多优秀创业人才。


《办法》规定,创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管理制度、符合技术标准的培训场地和设备设施、合格的讲师队伍以及后续指导服务的管理团队等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被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


在教学管理方面,《办法》规定,各级人社部门要指导督促创业培训机构按照所选教程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做好培训工作。创业培训机构应组织讲师对学员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设计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和计划,并进行教学评估。培训结束后,机构还需对学员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创业培训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关键手段,核心力量在于师资培养。为加强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山东省人社厅还出台了《山东省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人社部门要定期制定创业培训讲师培训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目前,山东现有5800余名创业讲师、14名培训师。记者注意到,成为创业培训讲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是重要的申请条件。山东省明确,对于有创业经历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内容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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