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等联合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围绕稳岗扩岗政策保障、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等10个方面推出23条举措。
《通知》明确,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纳入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建设,确保毕业生就业需求掌握率100%,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
《通知》要求,本月内各地至少举办1场综合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根据《通知》,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支持,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参照企业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就业,2025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26年3月31日前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贴。
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方面,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等培训,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再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见习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
内容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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