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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育保险新规即将实施两种特殊情形可申领差额
发布日期:2025-02-28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94

日前,省医保局官网发布《解读〈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其中“两种特殊情形的处理”均按照有利于参保女职工的原则处理,这将切实保障参保女职工在政策调整衔接期的权益。


记者2月24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第一种情形关于产检费用报销。若参保职工在2025年2月28日前已按照参保地旧政策报销600元产检费用,在3月1日及之后又产生了新的产检费用,这种情况下可依据新政策补报差额,可在医院检查时直报,最多可报600元。在完成产检费用报销后,后续若还有产检需求,产生的合规费用可按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进行报销。


第二种情形涉及住院医疗费用或终止妊娠费用的报销,判定标准以出院时间为准。举例来说,若参保职工的分娩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但在3月1日才出院,就可以按照新政策进行报销。同样,对于终止妊娠的情况,也遵循以出院时间判定报销政策的准则。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了解自身权益,确保能够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


内容来源: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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