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信息
当前位置 > 首页 > 媒体中心 > 政策信息
河南: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
发布日期:2025-03-11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2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通知,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决定临时延长上个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
此次延长缴费期限是: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缴纳已生成缴费计划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5年5月31日24时仍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按照要求,我省各地税务征收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发挥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利用参保数据库等技术手段,摸清尚未按时缴纳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底数,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醒督促相关参保人员,抓紧利用延长缴费期限的时间窗口完成缴费,基本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应缴费尽缴费。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宣传、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期限等,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公众知晓度,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当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别提醒,此次延长年度缴费期限属于临时性的特殊情形,2025年原则上不再延长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参保人员的缴费期限。
内容来源:中工网

咨询电话
400-699-7800
咨询邮箱
news@blueseahr.cn
客服质量反馈邮箱
bs-qc@blueseah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