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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全面推行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发布日期:2025-04-15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95

从民政部获悉,近日,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出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和证书颁发、建立常态化考核认定机制等7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对“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实施范围提出新要求。《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将“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实施范围由正在开展试点的养老护理员,拓展至设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全部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并详细列出了“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对应的基本要求和评价实施机构。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指导下,制定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评价规范并开展评聘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数量显著提升。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介绍,《实施意见》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项政策文件,文件印发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规范性和公信力,推动评价结果与岗位使用、工资待遇紧密结合,对提升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力、稳岗助企具有重要意义。


李永新还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促进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拓展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为各地结合实际拓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对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提出新要求。


内容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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