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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出台
发布日期:2024-03-05     发布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134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放宽贷款条件,提升贷款额度,调整贴息比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将小微企业申请条件由原来的申请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降低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为5%)。


在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方面,将个人、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从20万元、300万元提高到30万元、400万元,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3年、2年。符合个人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财政贴息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原来的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调整为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是面向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政策支持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重点就业群体,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内容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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